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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拟激励支持的城市名单。
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拟激励支持的城市名单如下:
浙江省杭州市、安徽省亳州市、湖南省湘潭市、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、广东省深圳市、河南省郑州市、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、山东省青岛市、江苏省徐州市、四川省遂宁市。
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2月26日。如有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。
联系电话:010-58934539(兼传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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